“三改一拆”的土地如何拆后利用,玉环有新标啦!
| 招商动态 |2016-08-02
最近,玉环县政府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三改一拆”拆后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》,“三改一拆”拆后土地利用有了新指南啦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“依法依规、规划引领、注重民生、因地制宜、节约集约”原则,科学编制拆后土地利用专项规划,按照“宜耕则耕、宜建则建、宜绿则绿、宜储则储”的总体要求,选择复耕、绿化、公共设施建设、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等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,以项目化推进拆后土地利用工作,真正做到“拆、建”无缝对接,以“拆”腾土地、以“建”惠民生,既努力实现拆后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,又努力提高城乡环境的舒适度和宜居感,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“三改一拆”带来的实惠和红利。
二、主要措施
(垟岭小区拆前)
(垟岭小区新面貌)
(一)建立数据库
全面排查拆后地块基本情况,查清土地性质、规划用途以及产权归属等,比照土地现状图斑,划分为宜垦、宜建、宜绿三大类,科学制定拆后土地利用具体方案,在此基础上,建立拆后土地数据库,全面掌握已拆项目基本情况。根据拆违推进和拆后利用时序,同步更新数据库,动态掌握拆后土地利用详细情况。
(二)制定规划图
坚持“长规划、长安排”,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规划、环境功能区划等,做好专项规划,特别是待拆地块要做到规划在前,努力实现多规合一;对一些长期规划项目的“空地”,一时无法实施建设的,可先临时安排绿地或停车场等,今后发展需要时再酌情规划建设。
(三)明确管理人
加强对已拆除但未开发利用地块的巡查管理,防止拆后地块被非法侵占、使用以及脏乱差回潮,除玉城、坎门两个街道的国有土地由县城建集团公司负责管理外,其他拆后土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(街道)、玉环经济开发区负责监管。对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的,原则由所在地政府负责依法依规尽快妥善处置。
(四)确定利用法
结合实际,地块原为基本农田或耕地的,拆除后要复耕到位;原为宅基地等建设用地的,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实施利用;原为非耕地的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,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恢复原状,条件成熟时再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进行综合利用。
(同善塘整改前)
(同善塘整改后)
利用过程中,具体要做好“五大结合”:
一是与转型升级相结合。只要符合“两规”要求和环保标准,而且当地企业确实有迫切需求,鼓励把拆后土地利用改建成小微企业创业园,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发展。
二是与招商引资相结合。深化招商引资“一把手”工程,根据拆后地块大小和规划用途主动走出去,引进优质项目,通过市场化运作,推动拆后区块开发。
三是与民生事业建设相结合。鼓励、支持利用合适的拆后土地规划建设学校、新民小区、健身活动场所、社区公园、游步道等,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公共需求,对城建配套设施费、土地折抵指标费等规费能免则免、能减则减。
四是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相结合。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建设指标优化政策,贯彻省、市拆后利用等相关文件精神,提高土地使用效益。
五是与绿化工作结合。城市道路、交通干线两侧以及河道沿线的拆后土地,以绿化、美化为主;一些土地暂时没有利用计划时,优先用于绿化,实行“拆绿结合、以拆促绿”,通过拆违,建成一批城市公园、滨水公园和城市绿道。
(五)垃圾资源化
拆后建筑垃圾因地制宜采取回填、消纳、利用等方式第一时间有效妥善处理,根据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,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建筑垃圾回收利用。
三、工作保障
(清港综合市场区域拆除前)
(在建的清港综合市场)
(一)强化服务保障
强化部门联动机制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
(二)强化资金保障
统筹财政投入,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基础上,违法建筑没收回购款按有关规定及时预拨到乡镇(街道),解决乡镇(街道)“三改一拆”资金困难。探索出台“以拆促用”奖励办法,设立拆后垃圾清理、绿化、复垦土地补助资金。统筹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、美丽乡村建设、交通治堵等各类专项资金,优先用于拆后利用涉及的美丽村居、居家养老、文化礼堂、交通道路等民生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。积极吸收工商资本,吸引社会工商资本参与拆后土地利用,将全县拆后土地进行“一揽子”包装纳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筹推进,探索“政府主导+村级管理+企业捐资”模式,减轻政府负担。
(三)强化制度保障
突出考核督查,加大考核比重,开展拆后土地利用专项督查考评,综合考量拆后用地数量、质量等内容,实行月通报、季督评、年考核排名制度,开展“最佳三改一拆项目”评比,接受群众监督。施行奖惩罚劣,对久拖未建、违建反弹、群众反响强烈的地块,将对乡镇(街道)予以通报、约谈,倒逼乡镇(街道)加快推进拆后土地利用,确保工作又好又快推进。